2008年5月24日星期六

报关所需资料

报 关 资 料:

一般贸易所需单证:

  1. 报关委托书一式三联正本(加盖公章/报关专用章);
  2. 报关单一份(加盖公章/报关专用章);
  3. 出口外销合同正本(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 装箱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5. 发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6. 核销单(加盖公章,并要求两个骑缝章齐全);
  7. 如是散货入仓,还需填写一份存(出)仓委托书(加盖公章);
  8. 外地企业的货物如需做商检、植检,须提醒客户在当地检验检疫局做好,并要求及时交商检换证凭单正本或换证凭条等资料给我司。

手册报关所需单证:

  1. 手册、及除合同以外一般贸易所需其他单证;
  2. 如报关单价与手册一致,可不需要发票。

其他

  1. 从2005年1月1日起,外地企业无需在深圳备案即可在深圳直接报关,但现阶段海关系统不稳定,所
    以如出现海关电脑无资料的情况,还需按以前的方式在深圳海关备案。
  2. 报关行的报关资料必须登记核销单号及经营单位名称,并有取单人员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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