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4日星期六

海关24小时舱单予报内容介绍(AMS信息系统)

AMS—Auto Manifest System—美国海关24小时舱单自动予报系统。


9.11之后,美国担心恐怖分子利用海运集装箱运输系统进行恐怖袭击,从而使国际海运集装箱货运中断,重创美国经济,所以,美国海关对所有挂靠美国港口的船舶及船舶上的货物实行予先申报制度,目的是将反恐防线前置到国外的装运港,美国本土由此成为最后的防线。


根据《美国海关条例》规定,凡是以美国港口为目的地的进口货物承运人必须在装船24小时前向美国海关舱单自动予报系统申报相关货物信息,得到美国海关的允可方可装船发送。由此,美国海关可以提前获得舱单信息,以评估通过海运集装箱向美国走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风险,同时也能保证合法进口的货物得到尽快放行。


《条例》对申报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首先货物的描述必a须正确,具体的货物名称、重量、包装件数要清楚注明。一般性描述,特别是“freight of all kinds”, “general cargo” 和“said to contain”之类的描述,美国海关是不接受的,诸如“化学品”、“食品”、“矿产品”之类的一般性质描述也太广泛,不行。对于危险品货物,更需提供国际公认的危险品代码;其次是托运人的全名、地点、ID号码、收货人、货主或货主代表的全名、地点、ID号码必须详尽;还有启运港、卸货港,最后目的地、船名、航次、集装箱号码、封条号码必须准确。最后是承运人的SCAC编号,承运人海运提单号及提单总数,船舶进入美国之前的最后一个外国港口,予定挂靠第一个美国港口的时间。


根据《条例》规定,VOCC和NVOCC都可向美国海关申报,但按照规定,有权通过AMS系统直接申报的NVOCC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具有美国FMC 颁发的证书或者在FMC取得登记;二是取得国际承运人的担保;三是能够利用AMS系统传输数据。
《条例》规定,申报人对不及时报送舱单信息或者报送错误的,伪造的及经过改动的舱单信息付有责任。

一是罚款,首次违规行为罚款5000美元,第二次违规罚款1万美元,依次累加。二是申报主体都交纳了国际承运人保证金,若违规,除罚款之外,还将接受由此带来的清偿惩罚。三是推迟卸货,即美国海关不发放卸船许可证,导致不能卸货,直到收齐要求的所有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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